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相关考评员:
为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考评质量,我办拟在近期对部分在聘期内的考评员开展免费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今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机构
由深圳职协培训中心牵头安排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详见附件1)。
三、参培考评员
包括保安员等186个工种在聘期内的考评员必须参加(工种名称详见附件2)。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学习:《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考评员基本理论、考场应急管理、考评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课程;
2、实操培训:由各工种的考评专家集中讲解和研讨各工种的实操考评要求、评分细则等;
五、培训工作要求:
1、承担培训任务的鉴定机构在接到考评员培训任务后应认真准备,精心实施,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严格考培,有针对性地根据各个工种的不同特点,做好培训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实操培训,做到理论学习和实操相结合,使考评员在培训过程中能相互交流、学习,实现考评员在各自工种的考评过程中能正确掌握考评重点、节点、难点和考评技巧,保质保量完成这次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达到全面提高考评员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2、承担实操培训任务的鉴定所在2012年4月8日前将培训计划报深圳职协培训中心(市福强路高训大厦1007号16楼1610室)。各鉴定所应按要求将培训资料提交深圳职协培训中心,并于6月1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3、参培考评员在接到培训通知后,应积极参加,认真准备,不得缺席,培训记录将记入考评员个人档案作为续聘、升级的依据之一。
附件:1、承担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鉴定所名称、地址、电话一览表
2、2012年部分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工种名称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诗成,电话:8299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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