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调整招调工政策鼓励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及随军家属就业
安置一失业者奖三个招调工指标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昨天下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企业座谈会,就今年调整企业招调员工政策问题征求企业意见。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拟增加政府对积极参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招调工指标奖励的内容,初步拟定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就奖励3个指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拟增加政府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配合政府积极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指标奖励的内容,目的就是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和困难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但考虑到企业规模差异很大,因此,从公平和可操作的角度,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拟引入“定额下达指标”的办法:一个是以纳税额定企业的基本指标,初步拟定纳税5万元-50万元的,下达一个指标,纳税50万元-100万元的,下达2个指标,纳税额增加50万元的,则增加一个指标;第二是以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多少确定奖励指标,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则奖励3个指标;第三是安置随军家属1名上岗就业的,并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的,奖励6个指标;最后是创汇立户企业,下达一个指标,直通车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它政策性扶持企业可优先下达指标。
该负责人还透露,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拟提高自行组织技能考核企业的“门槛”,即在去年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纳税50万元以上的基本要求。该负责人解释,去年为了让招调入深的高技能人才更适合企业的需要,对于一些暂未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和工种,招调工政策允许企业自行组织技能考核,并申请办理招调工,市劳动保障部门则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可,而经过一年的实践,发现企业自行考评对企业规模、技术人才力量有较高的要求,否则难以按规定承担相应编写考题及考试的组织工作,因此今年的招调工政策拟提高“门槛”。
另外,该负责人还透露,由于技能含金量不高,非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考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年拟不纳入招调工范围。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来自各类企业的30名代表就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广大企业和员工如果对招调工政策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的,可拨打电话12333。
据了解,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将于4月上旬正式颁布实施。
新的招调工政策拟引入“定额下达指标”办法
●以纳税额定企业的基本指标,初步拟定纳税5万元-50万元的,下达一个指标,纳税50万元-100万元的,下达2个指标,纳税额增加50万元的,则增加一个指标;
●以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多少确定奖励指标,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则奖励3个指标;
●安置随军家属1名上岗就业的,并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的,奖励6个指标;
●创汇立户企业,下达一个指标,直通车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它政策性扶持企业可优先下达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