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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调整招调工政策 门槛提高年龄放宽
浏览次数:3279次 上传人:  发布时间:2006-4-7  www.hkfc.cn 打印 关闭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孙妍 实习生 宋帆 通讯员 米国琛)记者昨日(27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拟于4月上旬出台修改后的《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将实行纳税额定企业招调工指标,对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及随军家属企业,有望获奖励指标。

    将以纳税额定招调指标

    昨天,来自我市中航集团等30家企业代表汇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该局拟调整的《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我市2006年用人单位招调员工工种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讨论。据悉,此次调整旨在保证今年我市招调工政策与市政府“1+5”文件相统一。

    《实施办法》中还增加了政府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及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指标奖励,以调动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及困难失业人员的积极性。

    记者从《实施办法》中获悉,我市将以纳税额定企业基本指标:纳税5万至50万元的,下达1个指标;纳税50万至100万元的,下达2个指标;纳税额每增加50万元,则相应增加1个指标。对创汇立户企业,我市还将下达1个指标。此外,我市还将以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多少确定企业奖励指标,每安置1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则奖励3个指标,但虚假安置骗取指标的,则取消企业立户并记入“黑名单”,3年停办招调工业务;安置随军家属1名上岗就业,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奖励6个指标。

    招调工政策门槛将提高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资源处负责人透露,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拟提高自行组织技能考核企业的“门槛”,即在去年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纳税50万元以上的基本要求。该负责人解释,企业考评对企业规模、技术人才力量应有一定的要求,否则难以按规定承担相应编写考题及考试的组织工作。经该局调查,去年为了让招调入深的高技能人才更适合企业的需要,对于一些暂未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和工种,招调工政策允许企业自行组织技能考核,并申请办理招调工,市劳动保障部门则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可,而经过一年的实践,发现企业自行考评对企业规模、技术人才力量有较高的要求,否则难以按规定承担相应编写考题及考试的组织工作,因此今年的招调工政策拟提高“门槛”。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非经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考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年拟不纳入招调工范围,以杜绝少数拟招调人员弄虚作假。

    新政策拟下月上旬实施

    据悉,此次调整招调工政策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至55周岁。同时,以夫妻分居条件调入的,拟调入员工本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此外,招调已在我市工作的人员,在年龄计算方面也可给予照顾,可将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累积年限从实际年龄中扣除,扣除后未超过本办法规定的相应年龄,在办理招调工时视为不超龄,但招调工时的年龄不得超过48周岁。据了解,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将于4月上旬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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